各出口企业,因检验检疫局和海关合并,
自2018年8月1日起,出口企业除了要有进出口权之外,还必须要有报检资质,否则报关报不了。
如果企业本身已经拥有报关资质和报检资质,那无需理会。如果仅有报关资质,需要补录报检信息。
(海关总署2018年第28号公告)